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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《厦门市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实施方案》(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正式印发。这是我市贯彻落实国家《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》的具体实施办法。我市成为全国较早出台相关落地方案的城市。
据了解,《实施方案》结合我市实施系统集成式财政管理改革,将财政管理改革事项列入财政部门监督主责任务,共6个部分25项工作任务,强化财会人才保障,体现我市特色做法。《实施方案》明确,构建起财政部门主责监督、有关部门依责监督、各单位内部监督、相关中介机构执业监督、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“五元一体”财会监督体系和“上下联动、横向协同、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的工作机制”,并明确三大重点领域的财会监督内容。
《实施方案》涉及面广、内涵丰富,不仅与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关,而且关系到各类单位和个人。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,下一步,将通过财会监督联席会议等协调工作机制,督促推动各责任单位落实落细财会监督各项工作任务,加强三大重点领域财会监督,以“零容忍”的姿态守护财会领域“碧海蓝天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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